招标信息

第一批哈尔滨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庭院设计施工图审查二次招标公告

2025-04-23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第一批哈尔滨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庭院设计施工图审查(二次)
2.2建设/服务/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招标内容:第一批哈尔滨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庭院设计施工图审查,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同济街、四海路、红星村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庭院施工设计图纸审查,按项目分别出具《施工图数字化审查合格书》及相关施工图联合审查报告。
2.5计划工期/服务时间/供货时间:自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之日起 10 日内出具相应成果文件、证书及报告。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8 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46016.35元(其中:南岗同济街:6492.84元、道外区四海路:19423.51元 香坊区红星村:20100.00元)
2.9付款期限和方式:合同约定
2.10中标人数量:1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款: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近三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均无行贿犯罪纪录证明;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条款: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施工图审查市政基础设施一类及以上资质;
3)意向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并提供连续3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2025年1月-2025年3月)(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获取
4.1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4月23日16时00分至2025年04月2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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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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