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延寿县分公司延寿县 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施工第五标段山皮石招采公告
2025-04-231.1采 购 人: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延寿县分公司
1.2项目名称:延寿县 2024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施工第五标段山皮石采购项目
1.3方案编号:CG-
1.4采购内容:具体详细下表及竞价采购文件。
序号 |
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山皮石 |
山皮石 |
方 |
25800 |
注:供应商所报价格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且单价不得高于各规格的控制单价。此单价为含税(3%专票)含运费。数量为计划数量,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1.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1.6检验标准:产品到达现场后,采购方对到货数量、质量、外观等进行验收。采购方对产品进行数量核对,即按实际数量与产品质量进行核对。验收合格的由采购方负责签收;验收不合格的,由供方负责退换或补充以达到验收合格为止。
1.7交 货 期:招标完成后30天内。
1.8交货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延寿县
1.9收货人取货验收办法:采取地磅检斤方式验收。
1.10付款方式:供应商在中标之后3日内需向采购商缴纳履约保证金103200.00.00元。采购商在施工过程中,为保证供应商的施工生产,按照结算入账情况 7个月 内支付已结算款项 50 %,工程结束后支付至已结算款项的 75 %,余款 25 %作为风险抵押金,在工程已完工,直到审计结束后将所有货款(含各种保证金)返还给承运方,所有货款(含各种保证金)在约定付款期限内不计算利息。
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3.采购预算:1032000.000元,意向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且单价不得高于控制单价,超过此报价将作为废标处理。
3.1鉴于各意向供应商增值税税率不统一的原因。本次招标为保证公平、公正,现统一报价标准,所有意向供应商均需按照价格含税3%增值税率进行报价。如有其他税率请自行计算上报价格。竞价结束后,如中标供应商实际开具发票的税率非3%增值税率,此次竞价价格需进行核算并公示。
4.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竞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价
(9)提供生产能力或者存储能力证明
5.意向供应商报名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4月24日9时00分至2025年4月27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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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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