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受郑州公交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委托,对郑州公交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供餐生产和配送社会服务托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郑州公交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供餐生产和配送社会服务托管项目
2.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3.招标内容:对花寨配餐中心、华山路供餐点、佛冈供餐点、刘庄供餐点、经南五路供餐点、黄河南路供餐点、面点部加工基地的生产、包装、配送等社会托管服务项目。
4.项目地点:郑州市花寨公交站、郑州市华山路公交站、郑州市佛冈公交站、郑州市刘庄公交站、郑州市经南五路公交站、黄河南路公交场站。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6.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7.质保期: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执行。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总预算价(含税价格)423.75万元。
9.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并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如享有免税政策的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投标人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要求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会计师印章;如截止到开标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时限的,须提供近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参加招投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记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及地点:
1.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25年4月24日至 2025年4月29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领取招标文件。
1.2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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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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