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枣庄矿业集团高庄煤业有限公司吊车租赁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2025-04-23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项目概况:

为提升工作安全性、减少人员伤害和设备损坏,申请签订吊车租赁业务合同,确保公司各部门安装、吊卸货物的需求。

1.2采购范围及要求:

2025年吊车租赁。

1.3结算付款方式: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后协商付款。

1.4质量标准/要求:

(一)设备状况:设备应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具备完整的安全装置,且经过定期检查和维护。

(二)操作人员:车辆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车辆操作证书,并经过专业培训,确保能够安全、熟练的操作设备。

(三)保险要求:设备应配备必要的保险,确保在租赁期间发生意外时能够得到相应的赔偿

(四)使用范围:设备的使用应符合其设计用途,不得用于非法或超负荷操作。

(五)租赁期间,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应由出租方负责,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六)因出租方机组人员及吊装方法不当等原因造成承租方设备损坏及人身安全事故,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出租方全部承担,承租方概不负责。

(七)租赁期间车辆的保险、第三者保险、年检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八)承租期间如出现交通事故或车辆丢失等,由出租方向保险公司理赔。

(九)出租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的人身、机械等安全事故由出租方负责,承租方概不负责。

1.5工期:365日历天。

1.6最高限价:无。

1.7实施地点:(登录后查看)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营业执照;

2.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4其他要求:需要应急更换租赁设备时,必须在30分钟内到达施工现场;

2.5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7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4月23日起至2025年5月8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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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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