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兰州卷烟厂叉车、夹抱车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31.1招标编号:GZ250
1.2招标范围:
林德叉车18台(其中3台为内燃车、其余为电瓶车),TCM叉车14台(其中4台为内燃车、其余为电瓶车),合力燃油牵引车1台,杭叉叉车2台(电瓶车),林德电瓶托盘搬运车12台。(共47台车辆的检查、维保、维修、备件更换、技术支持服务及配合完成特种设备叉车的年检)。
1.3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前经招标人对履约情况评审。合格后续签下年度合同,直至服务期结束,评价不合格终止合同。
1.4服务地点:甘肃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兰州卷烟厂(兰州市七里河南滨河中路1111号)及所属烟叶仓库(西固)。
二、资金来源和项目预算
2.1本项目资金为100%企业自筹,已落实。
2.2项目预算:32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招标项目投标;
3.2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
3.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
3.5提供本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未有向烟草行业干部职工行贿行为记录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若存在行贿行为,则无投标资格);
3.6提供本单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的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若存在相关记录,则无投标资格);
3.7提供本单位在信用中国网查询的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若存在相关记录,则无投标资格);
3.8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招标人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止期限内(提供承诺书、若存在相关记录则无投标资格);
3.9提供近三年无因违约、不恰当履约等引起的仲裁和诉讼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3.10提供针对本项目无围标、串标行为承诺书;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变责任主体(提供承诺书);
3.12禁止招标人干部职工投资入股的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四、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登录后查看)
五、登记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5年04月23日09:00至04月28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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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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