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金林区委宣传部房屋维修使用费-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23项目名称:房屋维修使用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7,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房屋维修使用费):
合同包预算金额:197,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屋顶构架工程 |
房屋维修使用费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97,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5月30日完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房屋维修使用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房屋维修使用费)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潜在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身份证,提供项目经理在本企业缴纳的近3个月(2025年01月至2025年03月)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3)潜在供应商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置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要求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其中: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标准员1人(可兼任),材料员1人(可兼任),机械员1人(可兼任),劳务员1人(可兼任),资料员1人(可兼任),供应商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技术类初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质量员须具备相关专业岗位证,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4月24日 至 2025年04月2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5月06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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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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