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咨询分公司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118号13幢(H楼)第1-3层房产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31.1租赁范围
【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118号13幢(H楼)第1-3层,建筑面积为1711.69平方米,详见技术规范书。】
★1.2房屋用途:承租后的房屋实际用途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1.3土地性质:工业用地。
★1.4租赁期:五年,前三年租金价格不变,第四至第五年租金价格较前三年租金价格上浮不低于5%。
★1.5租赁装修免租期:装修免租期为3个月,免租期内不收取租金。
★1.6履约保证金(押金):6个月的租金。
1.7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1名,份额100%。
★1.8本项目【设置投标底价】,租金计算周期内第一至第三年租金价格要求不得低于人民币87.47万元/年(含税);本项目前三年租金价格不变,第四至第五年租金价格较前三年租金价格上浮不低于5%。投标报价低于投标底价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能力承担合同期限内租金,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关于本项目房产、土地使用的相关规定。(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本项目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转租。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4月23日17时00分至2025年04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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