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沈阳输油气分公司丹东油库区安保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3

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2025年沈阳输油气分公司丹东油库区安保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标段数量:1

项目规模:根据沈阳输油气分公司丹东油库区安保管理需要,经上级单位立项批复,拟实施丹东油库区安保业务外包工作。

2025年沈阳输油气分公司丹东油库区安保业务外包项目

标段编号: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5-04-23 17: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04-28 23:59:00

文件发售金额(元):200(按标段收费) 

标段内容:根据丹东油库区安保管理需要,对现有7处值守岗楼开展安保值守及库区巡护相关工作。 具体包括:1.负责安保人员管理。设置3个中队进行管理(下设6个执勤分队),实行上40天休20天轮休假模式,日常2个中队(4个执勤分队)在岗值守;2.负责库区安保值守及巡逻管理。每日对值守点24小时值守,4小时换岗1次;3.负责安保人员业务培训管理;4.负责安保人员军事化后勤管理;5.负责安保人员服装、个人器材配备。执勤分队及人员数量由中标单位结合实际工作量进行设置。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上岗人员均具有有效的保安员证书。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 业绩要求: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的安保服务类项目业绩不少于1个。(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 3.4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2024年度审计报告未出,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以及2024年度的内部财务报表,所提供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公司内部财务报表,所提供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的,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并提供2024年的财务数据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应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1)-(3)项中任意一项证明材料。根据投标人提供最后一个年度(月度)财务报表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3.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4) 未被国家管网集团或招标人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或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公司列入不合格承包商/供应商名单中; (5) 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列入投标人失信行为名单中; (6) 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提供书面承诺); (1)-(5)项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6 其他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承诺,说明与国家管网集团东北公司人员中有无亲属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关键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主动告知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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