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苏州市吴江区平西生活污水厂新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25-04-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市吴江区平西生活污水厂新建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州市吴江区平望镇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平行审核发〔2022〕1号、平行审核发〔2023〕1号、平行审核发〔2024〕3号、平政核审发〔2024〕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苏州市吴江平望生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平望镇朱家桥北侧东古塘

2.2 工程规模:新建地下一体式处理池等建筑物,新增建筑面积为3905.17平方米及配套工程,新建日处理生活污水2万吨,包含基坑围护、桩基、箱体工程、建筑工程、大型土石方、道路、供水、排水、景观、绿化、安装、电力等

2.3 招标范围:施工、设备安装及保修阶段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2025年6月30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共 550日历天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本项目总估算价10471万元(其中工程估算价4471万元,设备费约6000万元),监理费约128万元

2.6 标段划分:本次监理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2.7 其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按规定。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以国

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0其它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5)本项目不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监理企业现场监管的通知》苏建筑安全委办【2022】14 号文关于“监理企业未参加上一评价周期信用综合评价的,在一定期限内监理企业暂停投标资格”之规定。

3.11投标人2020年4月至今监理过单项工程造价350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污水处理厂(不含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施工监理项目业绩。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 、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网页截图至少需要体现工程名称、监理单位名称等相应合同内容)。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类似业绩证明中不能体现本次业绩要求相关指标的,还需另行在信息库中上传能反映上述类似工程指标的施工许可证或施工图审查通过单或竣工图纸。

3.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苏建招办[2014]8号,《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试行)》,苏建招办[2015]11 号,关于对《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试行)》进行调整的通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5 年04月29日17:00时前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 年05月14日09 时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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