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山西交通养护集团有限公司榆次分公司太原南环高速公路路况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沥青混合料加工服务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2025-04-23
一、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山西交通养护集团有限公司榆次分公司太原南环高速公路路况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沥青混合料加工服务采购项目

1.2采购人:山西交通养护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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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采购项目概况:山西交通养护集团有限公司榆次分公司拟对“太原南环高速公路路况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沥青混合料加工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

1.7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预估AC-20沥青混合料5000吨,SMA-13沥青混合料15000吨,范围包括货物的加工、供应、保险、验收、售后及其他相关后续服务等(不含沥青和纤维)。

2.2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四个月。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服务要求:满足“太原南环高速公路路况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施工图设计”要求和《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04)、《山西省地方标准公路改性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DB14/T160-2015)的相关要求中的有关规定及采购人要求。                                                                 

2.5采购限价:人民币473.6万元。

2.6评审方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基本资格:供应商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排污许可证;

(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4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沥青混合料加工服务业绩;

(4)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5)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3或2024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6)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目前没有受到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相应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2年4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在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7)其他要求:供应商须具有间歇式沥青混合料拌和机,拌和机型号不低于3000型。

3.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或不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4月23日18:00~2025年4月27日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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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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