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成都双流国际机场提质改造工程航站区装饰装修三标段装饰艺术灯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3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成都双流国际机场提质改造工程航站区装饰装修三标段装饰艺术灯具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四川省人民政府、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府函【2023】87号、民航西南局函【2023】19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地方政府和项目法人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成都双流国际机场提质改造工程办公室、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装饰艺术灯具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成都双流国际机场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包括航站区装饰装修三标段工程实施范围内(包括DVIP、空港食府等区域)的装饰花灯采购。工程量及供货需求详见货物需求清单和技术要求。

2.3 交货期: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日内提交深化设计图纸及材料小样金属色板,深化设计图纸及材料小样金属色板经招标人确认后30天内完成全部产品的交货。

2.4 标段划分:共分为一个标段。

2.5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标准(详见技术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则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唯一授权书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以及投标人公章;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 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单个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艺术灯具供货业绩。公共建筑是指:航站楼、综合交通中心、高铁站房、地铁站、大型会展、文化、商业中心、酒店、长途客运站等。投标时须提供①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体现供货范围关键页、金额页、双方签章页等;②证明所供艺术灯具通过验收的验收证明材料或提供有合同买方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业绩时间以验收证明材料或买方证明材料上的时间为准。以上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及所投产品制造商公章。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装饰艺术灯具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4月24日 开始……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5月15日 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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