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巫溪县建筑垃圾环境治理项目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程招标公告

2025-04-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巫溪县建筑垃圾环境治理项目已由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巫溪发改发〔202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巫溪县东恺昇房屋租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银行贷款78.73%;业主自筹21.27%,招标人为巫溪县东恺昇房屋租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巫溪县凤凰街道、胜利乡等。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工程总建筑面积2440.45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4060.45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12.30米,主要功能有:丁类厂房、戊类库房、餐饮、办公、配套等。其中,1#楼建筑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397.95㎡;2#楼为变配电房,建筑面积:100.00㎡;3#楼为制砖车间、破碎筛分车间,建筑面积1620.00㎡;4#楼为骨料/辅料库房,建筑面积:270.00㎡;5#楼为水池水泵房,建筑面积:52.50㎡。共有停车位8个,均为地上停车位。建筑基础型式采用机械钻孔灌注桩、柱下独立基础、墙下条形基础,主体为框架、钢结构。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5473.62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4178.57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等内容,具体范围为:具体范围为:①设计: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国家及重庆市相关规定、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服务、施工全过程至缺陷修复、质量保修阶段的各项设计服务等;按照招标人对各设计阶段设计成果资料所提出的审核意见与要求,修改并完善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资料,直至最终满足招标人及第三方审查机构(若需要)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送审(批)合格的要求(若需要);完成建设项目全过程关于设计的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若需要)。设计的具体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②施工: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在达到项目竣工验收与整体移

交状态之前所涉及的全部施工工作和材料采购工作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审定的施工图设计及审定的工程量清单。

③其他部分:项目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配合招标人办理本项目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

查、审批、审核、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

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至满足发包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36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65日历天;

☑施工工期:30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3.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下列(1)、(2)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        ;

4.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条内容。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人应于2025-04-28 17:00:00(北京时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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