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第三自来水有限公司象山县茅洋水厂扩建提升工程-Ⅰ标段招标公告
2025-04-231、招标条件
象山县茅洋水厂扩建提升工程-Ⅰ标段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象发改审批[2024]125号,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业主为象山县第三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象山县水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工程概算1999.4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120.06万元,建设规模:现状0.5万m³/天,扩建0.5万m³/天,总规模达到1.0万m³/天。建设地点:位于象山县茅洋乡。 2.2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茅洋水厂扩建改造提升,扩建水厂内具体包括生产辅助用房,污泥脱水机房,污泥浓缩池、排泥池及回用池,清水池及一体化设备基础,加药间及以上建(构)筑物的配套水、电、设备所需的电缆安装室外场地工艺管道安装及其他附属配套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931.4912万元。工程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 。 2.3施工总工期:36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②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5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4日09时3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5月14日09时30分】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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