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合肥经开区科技产业园区办公楼(厂房)销售及租赁服务单位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23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经开区科技产业园区办公楼(厂房)销售及租赁服务单位采购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1.4 招标人:合肥恒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恒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经开区科技产业园区办公楼(厂房)销售及租赁服务单位采购

2.2 招标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2.3 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登录后查看)

2.5 招标项目地点:(登录后查看)

2.6 招标项目规模:0万元

2.7 招标项目预计进场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按招标人要求执行

2.8 服务期限:合同约定生效之日起1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履约情况,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续签次数不超过2次,合同一年一签,合同续签佣金标准、服务内容与标准保持不变。

2.9 招标范围:为招标人发展、寻找、推荐介绍有购买或租赁办公楼(厂房)需求的目标客户,最终促成招标人与目标客户完成相关物业的交易。具体内容及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10 项目类别:服务    

2.11 合同估算价:0万元

2.12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不少于2个办公楼(或厂房)委托销售(或租赁)服务业绩(包括代销、代租、中介服务业绩)。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6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4月24日00:00至2025年05月14日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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