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锦州-大有能源基地-盘锦输油管道储罐预制安装劳务招标公告

2025-04-23
1、招标条件

本锦州-大有能源基地-盘锦输油管道储罐预制安装劳务招标项目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项目资金来自 业主拨付工程款,出资比例100%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建设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锦州-大有能源基地-盘锦输油管道工程包括华锦管道和北沥管道两条原油管道,起点为锦州港输油站,途经大有输油站,终点分别位于盘锦市内的盘锦输油站和北沥输油站,设计压力为6.3MPa;华锦管道管径为D711mm,采用3PE防腐形式;北沥管道管径D508mm,采用聚氨酯泡沫保温。一标段线路总长74.46km、新建锦州港输油站、大有输油站共计两座、监控阀室4座等;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主要为配合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进行大有输油站2座1万立、2座1000立及锦州港输油站2座4000立储罐预制安装劳务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储罐罐底、罐壁和罐顶的现场预制安装;罐体附件预制安装(包含保温支架)、罐体其他设备安装、加强圈、抗风圈、梯子平台、防护栏杆等预制安装;各种板材、管材、型材从防腐预制场或停放场的领取、现场拉运、装卸,配合竣工验收、竣工资料及投产试运,人员调遣等完成上述工作的所有相关人工劳务内容(包含安全生产费);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计划分为一个标段

2.2 建设地点: 辽宁省锦州市滨海区锦州港及大有乡大有输油站 ; 

2.3 计划工期:  2025 年  05 月  01 日至  2025 年  7 月  30 日;

2.4 具体情况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具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且为一般纳税人企业。

3.3 企业资质:投标人具有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4年度(未完成2024年度审计的,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有能力承担建设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

3.5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1万立及以上储罐工程施工相关业绩,业绩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3.6 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6.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6.4 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黑名单内。

3.6.5 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取消投标人资格。

3.6.6集团公司境内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专业工程分包应在集团公司承包商资源库或短名单子库内选择分包商。具体参照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中油物装〔2021〕131号)、《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分包管理办法》(中油物装〔2023〕7号)执行。

3.6.7列入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2025〕7号文件的黑名单的分包商,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禁止新签合同。

3.7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 工程专业 二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至少提供一项类似工程业绩。项目经理与投标人应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和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3个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3.8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最多中标  一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 4 月24 日8:00:00至 2025年 4 月 29 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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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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