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公司第二采油厂2025年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招标公告
2025-04-23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公司第二采油厂2025年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对采油二厂所属采油、采气、伴生气第二项目部等单位的所有石油化工类固定式及便携式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按照国家及行业检定规程对2775台套报警器开展检定,合计探头4480个。本项目计划投资金额为92万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对误差范围内可调试的报警器需求调试直至合格,确保检测报警器测量数值精确准确,使用正常,实现有效的报警功能。对故障报警器进行故障判断及原因描述,待维修后组织复检至合格为止。
对所检验报警器出具检定合格报告。合格报警器在探头和显示控制器显目部位粘贴合格标签,对所属控制器按照探头所在部位进行文字标识,标签标识要求粘贴部位准确,字体工整清晰,粘贴牢固。需要2家服务商(投标人数≥4,予以开标;否则,不开标)。
服务商按中标排名进行工作量分配,最终工作量依据甲方签认为准。
序号 |
名次 |
类别 |
数量 (台) |
探头数量 |
项目 |
频次 |
计划投资费用 |
单价限价(元/探头,不含税) |
备注 |
1 |
第一名 |
固定式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 |
2180 |
2180 |
可燃气体(甲烷)、硫化氢气体、VOC气体、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 |
1次/年 |
52万元 (不含税) |
238.5 |
复检不计费 |
2 |
第二名 |
便携式(单一、二合一、四合一等)气体检测报警器 |
595 |
2300 |
可燃气体(甲烷)、硫化氢气体、电化学氧气、一氧化碳气体 |
1次/年 |
40万元 (不含税) |
174 |
复检不计费 |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5月30日。
2.4标段划分:
£是,划分为/个标段。
R否,本项目不进行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及证书附表(附表中批准的检测能力范围应包含作业场所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
3.2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不存在资不抵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新成立的公司(2024年1月1日以后成立)提供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等“三商”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盖公章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3人员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负责人各1人;现场检定人员2名,均须持有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一级或二级);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机构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岗职工。(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劳动合同、2024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须包含基本养老保险))。
3.4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5履约能力:投标人目前没有被处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中国裁判文书网);
3.6本次招标
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04月24日08时至2025年04月30日24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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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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