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2025年产建项目组掺氢气相色谱仪采购项目(带量)二次招标公告

2025-04-2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2025年产建项目组掺氢气相色谱仪采购项目(带量)(二次)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出资比例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本期带量招标项目标的物为第A44大类采购招标物资;项目资金已落实;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限价,采购总预算为156万元(含税、含运费、装卸费、安装费、垃圾清理费、HSE管理费等其他所有费用)。选定1家中标供应商,采购物资品种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物资大类

物资中类

物资小类

物资品名

编码

名称

编码

名称

编码

名称

编码

名称

A44

实验仪器、装置与试剂

A4401

分析仪器与设备

A440101

色谱仪

A44010101

色谱仪

2.2交货地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指定站点交货,如有另外约定,以合同签订信息为准。

2.3交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气起120天内完成交货。

2.4质保期:合同验收合格后提供1年质保。

2.5技术标准及要求:执行国家、行业等相关标准及技术规格书,应明确标准名称编号及物资明细技术要求或执行较高技术标准,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生产商或集成商。(生产商:可生产制造色谱仪的企业,集成商:可通过整合色谱仪各个组件确保色谱仪正常工作的企业。)

3.2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清晰扫描件。

3.3  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或集团公司下属公司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或被集团公司、长庆油田公司或集团公司下属公司因产品质量、诚信经营、违法犯罪(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等原因处以暂停标的物产品或投标人供货资格且尚未恢复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没有资不抵债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复查合格的除外)。

3.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的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没有处于以下不良状态:被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资不抵债、破产、拆分、转租/售,正在处理的法律纠纷可能构成合同执行风险等。

3.6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

3.7委托代理人需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提供证明材料(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

3.8 投标人需承诺按时按需供货,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人所供物资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验收时有质量问题或与原设备等不匹配,无条件更换,直至满足要求;投标人所供物资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质量问题和构成影响履约能力的重大法律纠纷。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在线色谱仪防爆等级要求不低于ExdIIB+pT4,防护等级为IP65或IP66。如果系统中有电气设备,其防爆等级要求不应低于ExdIIB+pT4,防护等级为IP65或IP66。防爆等级、防护等级须体现在设备铭牌或合格证上。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项目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5年04月23日至2025年04月28日……购买:

4.2招标文件每标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 2025年05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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