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河北万忠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消防设备改造项目询比单采购公告

2025-04-23
1.采购条件

本项目为河北万忠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消防设备改造项目,采购人为河北万忠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方式为询比采购,诚邀有意愿、具备资格的响应人参加。

2.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北万忠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消防设备改造项目

2.2 采购编号: M41

2.3 项目概况:车间增加消火栓系统、自动报警系统及泵房系统

2.4项目地点: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开发区河北万忠公司

2.5采购范围:本工程采用施工总承包模式。总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承包范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手动报警器消火栓按钮及监视模块);泵房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施工。;

(2)所有材料的采购、监造、运输、卸车、保管及安装;

(3)所有工作范围内所需的其他内容等;配合施工手续的办理;负责项目的工程保险,工程结算审核等项目管理和相关技术与服务工作;配合采购人最终竣工验收并确保验收通过。除明确规定为采购人另行委托的范围外,其它所有子项工程均为响应人负责范围。

具体内容详见《河北万忠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消防改造建设施工项目技术规范书》(以下简称为《技术规范书》)。

2.6 工期:本工程计划建设总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2.7 进度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8 质量要求: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能通过验收,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9 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10 承包方式及现场踏勘要求

承包方式:固定总价,不因任何情形而调整。

现场踏勘要求:不统一组织。建议响应人在开标前自行到现场踏勘,响应人在报价前有义务和责任现场踏勘与采购人就项目细节进行仔细沟通,确保已十分了解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现场和环境条件,并在其总报价中充分考虑。

2.11其它要求:响应人开工前向采购人提供进度计划和进度控制方案;施工期间,不能影响生产工作;响应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3.2业绩要求:响应人2019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在国内至少具有1项消防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证明业绩的合同扫描件,并编制在响应文件中)。

3.3响应人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采购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结果为准)。

3.4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电子注册与报名

满足本谈判公告第3条款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的申请人,请于2025年4月27日17:00(北京时间)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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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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