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恒安电气维护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关联工程乙供物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一、项目信息
1.1 项目概况:东莞市恒安电气维护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关联工程乙供物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1.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 资金来源情况说明:自有资金
1.4 项目预估金额:5100万元
1.5 项目分级:重大
1.6 项目类别:物资类
1.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标包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的,共计8个标包,具体划分详见下表
标的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预估金额(万元) |
标包号 |
标包占标的总额的比例(%) |
标包金额(万元) |
最高投标费率(%) |
是否设置单价最高限价 |
标书费(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1 |
东莞市恒安电气维护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关联工程乙供物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
5100 |
1 |
24% |
1224 |
85.00% |
是 |
/ |
10 |
2 |
20% |
1020 |
85.00% |
是 |
|||||
3 |
16% |
816 |
85.00% |
是 |
|||||
4 |
12% |
612 |
85.00% |
是 |
|||||
5 |
10% |
510 |
85.00% |
是 |
|||||
6 |
8% |
408 |
85.00% |
是 |
|||||
7 |
6% |
306 |
85.00% |
是 |
|||||
8 |
4% |
204 |
85.00% |
是 |
注:
1、投标人可参与所有标包投标,同一标的之内每个投标人原则上最多只能中1个标包。
2、对于不能满足采购人项目供货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品类、质量、供货进度等)、协商退出或其他无法正常履约情形的中标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分配)资格。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除有特殊采购需求情形外,自被取消中标资格之日起框架协议自动终止,采购人不再与其签订新的订单合同或发出新的订单,该中标人的剩余份额(剩余份额=中标份额-已分配份额)将平摊至该标的其他中标人,其他中标人的份额相应增加。
(二)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投标函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符合要求:供应商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费率85.00%(不含本身),不符合上述要求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同一个标的,不同标包之间的投标报价保持一致,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可参与所有标包投标,同一标的之内每个投标单位原则上最多只能中1个标包。
(三)结算方式:货物验收合格后,可办理结算。办理结算时,需按甲方要求提供双方签字齐全的送货清单、到货验收合格证明、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资料原件。结算金额按实际采购数量结算,结算金额=实际采购量×中标单价。中标单价=材料单价最高限价×中标费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三)供货期要求:采购人根据每个单项项目进度需求分批次向中标人下达单次需求单,中标人收到需求单后一个自然日内完成供货。若中标人不满足供货要求,导致项目进度滞后,中标人需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四)合同签订:本项目由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完成采购工作,项目实施工作将由东莞市恒安电气维护有限公司完成。因此,本项目将由东莞市恒安电气维护有限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结算相关费用。
(五)框架协议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截止至2026年3月31日。在概算金额基础上,实际采购金额允许浮动比例上限为+50%,下限为-20%,如协议期未满,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概算金额上限时,应终止该供应商框架协议。协议期届满,中标人实际采购金额在概算金额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实际采购金额未达到概算金额下限的,自动延长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金额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六)招标公告所列采购金额是预估量,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采购人在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将按照各标包的预估金额进行需求分配,框架协议结束时的最终分配金额与预估金额可能存在一定偏差:
(1)部分标包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
(2)部分标包可能出现因实际需求仅为单一项目不能拆分导致分配金额存在偏差。
请在知悉并接受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七)中标人应在框架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金额为框架合同价款5%的一年有效期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应为由采购人可接受的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函,或者为现金、汇票、支票,与提供履约保证金有关的费用由中标人负担。
(八)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投标人责任。当出现下列情况时,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实行处罚:
(1)中标人出现拒签合同、不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不按订单要求供货、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按照《 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建物资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进行扣分处理。中标人应在收到订单后12小时内盖章确认是否接单,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按此条款接单达到两次的,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该中标人当年履约评价为不及格,并取消其一年内在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投标资格。
(2)中标人在框架合同有效期内因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及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关物资和供应商管理规定,被取消中标资格的,除有特殊采购需求情形外,自被取消中标资格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采购人不再与其签订新的订单合同或发出新的订单,该中标人的剩余份额(剩余份额=中标份额-已分配份额)将平摊至该标的的其他中标人,其他中标人的份额相应增加。
(3)当所有中标人均无法满足供货要求放弃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本次框架招标结果,并同时启动新一轮框架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
|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2 |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3 |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
4 |
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应具备自行生产、供应所投标的物必需的场所、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员工队伍;且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产品贴牌生产。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其代理的产品制造商应具备自行生产、供应所投标的物必需的生产场所、生产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员工队伍。 |
5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6 |
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
7 |
投标人必须完成投标人登记注册和审核。 |
8 |
投标人没有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9 |
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10 |
不得存在的情形:投标人被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或市场禁入处理,且未解除处罚的。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
11 |
若投标人被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截标前必须通过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网、省公司正式发文为准)。 |
12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近 3 年内未发生任何违约行为或属自身或生产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且不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处罚期内(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
2 |
投标人需承诺所供产品满足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公司、东莞供电局技术规范要求(附承诺函,格式自拟),本项目允许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参与投标,同一生产厂家产品只能由唯一代理商或制造厂家参与投标,不接受多家代理商或代理商和制造商同时参与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23日20时00分00秒至2025年04月30日2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