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澜沧江公司苗尾·功果桥电厂2025-2026年船只常规检修招标公告
2025-04-23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苗尾·功果桥电厂2025-2026年船只常规检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苗尾·功果桥水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结合船只运行工况,逐年对电厂船只进行常规检修及保养。目前苗尾电站运行船只包括澜沧江20号、澜沧江30号交通船、澜沧江31号清漂船、集运鱼系统澜沧江-环-01、澜沧江-环-02、澜沧江-环-03号;功果桥电站运行船只包括澜沧江15号、澜沧江27号交通船、澜沧江21号清漂船;各船只整体运行情况良好,为了保障船只正常使用年限,须定期开展常规检修工作,修复损伤、锈蚀或腐蚀的船身,更换磨损严重或已经丧失工作性能的部件、零件,检查、校正主机、辅机等设备,恢复船舶原有动力设备精度、性能和效率,并处理运行过程中发现的重大缺陷。
2.2 服务地点: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云龙县 。
2.3 采购内容: 2025-2026年,结合苗尾·功果桥电厂船只运行工况,对电厂船只(澜沧江15号、20号、21号、27号、30号、31号船、澜沧江-环-01、澜沧江-环-02、澜沧江-环-03)进行常规检修及保养。
2.4 服务期:计划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方通知为准。
2.5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具有“CCS中国船级社生产能力认证”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影印件;
(2)具有海市管理或船检部门认可的“生产技术条件认可证书”船舶建造或检修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影印件。
3.2.2 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一项30米及以上船只制造或检修相关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学历或职称证书。
(2)担任过一项30米及以上船只制造或检修项目负责人,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相关合同、成交通知书、签字盖章结算资料等类似能明确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材料)。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23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4月30日17时00分止。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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