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田块整治(二标段)招标公告
2025-04-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丰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田块整治(二标段)已由辽源市农业农村局以辽农发【2024】17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东丰县黑土地保护监测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丰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田块整治(二标段)。
2.2建设地点:拉拉河镇、大阳镇、南屯基镇、猴石镇。
2.3项目规模:沟毁耕地恢复307.33亩、石笼田坎修筑92.87公里、田面平整(含沟毁耕地恢复面积)855.29亩、增施堆沤肥855.29亩、农桥5座、涵洞27座。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与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2.5最高投标限价:125,894,554.00元。
2.6计划工期: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6月30日。
2.7质保期:建设施工单位工程质保期延长至5年,即竣工验收后5年内“谁施工建设、谁负责建后管护”,结算工程款时预留保证金。
2.8质量标准: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农业农村部《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及国家、吉林省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有关规定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质量员及安全员至少各1名,具备相关专业岗位证或职称证。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应在投标文件里提供开标前(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正常缴费状态的参保证明,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的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应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否则投标无效;招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
3.3投标人提供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22至2024)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以后成立的企业应提供资信证明)。
3.4施工单位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使用当地农民工人数占农民工总人数比例应不低于80%。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1)拒绝被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潜在投标人只允许参加本项目施工3个标段其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多个施工标段投标,否则后续所投标段均做无效投标处理。
4、获取招标文件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24日至2025年04月29日23时59分下载招标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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