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11局松山湖通道、12局深汕铁路、15局建筑科技惠州分公司、17局(机荷高速、小红山产业园)、25局惠霞高速项目(钢材、型材、钢绞线、水泥)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23
1. 招标条件

1.1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松山湖科学城至光明科学城通道(东莞段)二期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松山湖科学城至光明科学城通道(东莞段)二期工程项目经理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型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深汕铁路SSSG-1标项目经理部二分部,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深汕铁路SSSG-1标项目经理部二分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型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3 中铁十五局集团建筑装配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招标人为:中铁十五局集团建筑装配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水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4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潮州港经济开发区小红山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潮州港经济开发区小红山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经理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5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机荷改扩建项目主体工程第5合同段项目,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机荷改扩建项目主体工程第5合同段项目经理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绞线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6 新建惠州惠城至惠阳霞涌高速公路为新增联络线(以下称惠霞高速项目)、项目业主为惠州市惠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惠霞高速项目经理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2.1.1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松山湖科学城至光明科学城通道(东莞段)二期工程项目,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主线按双向六车道设置,预留双向八车道城市道路改建空间,设计时速60km/h,荷载标准公路-I公路。全线长2.4km,起止里程为右线;CR1K2+507~CR1K4+913、左线CL1K2+507~CL1K4+903。隧道工程:589m/2座,其中1#隧道334m,2#隧道255m。桥涵工程:桥梁1168m/4座,其中金佛大桥482.2m,罗田1#大桥216.4m,罗田2#大桥226.2m,罗田3#大桥243.2m;涵洞1629.5横延米/2座,其中箱涵1座64.7横延米,圆管涵105.0横延米。路基工程:路基647.3m/6段。排水工程:钢筋混凝土排水管1016.5m,钢质排水管2530m。

2.1.2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深汕铁路SSSG-1标项目经理部二分部,本项目位于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标段正线长度12.70km,分部线路起点里程DK16+802.42,终点里程DK29+500.67。主要工程内容:路基1.68km/9段,正线桥梁3.01km/5座,隧道8.01km/3座,涵洞150.77横延米/7座,正线铺无砟道床25.4铺轨公里,合同总投资约11.03亿元。

2.1.3 中铁十五局集团建筑装配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分公司,中铁十五局集团建筑装配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分公司于2019年12月开工兴建,位于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水口街道上霞西路。目前,公司任务十分充足,深圳梅观高速改造、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工程、深大城际工程、香港沙田等项目的任务正在生产中。

2.1.4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潮州港经济开发区小红山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64739.49平方米,其中5-6层通用厂房3栋51755.01平方米,12层服务综合楼1栋12406.06平方米,单层门房1栋40.0平方米,一层地下室538.42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为45.0m(不含女儿墙高1.5m),最大跨度为9.80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22578.4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包括生产车间及服务综合楼)、附属工程(电梯工程、室外给水及室外消防系统、室外雨水、污水系统、室外10kV配电工程、污水处理工程、室外混凝土地面硬化、围墙、大门、室外景观、绿化、其他配套)。

2.1.5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机荷改扩建项目主体工程第5合同段项目,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荷坳至深圳机场段地面层DK26+300~DK31+720,整体式地面层DK全长5.42km;立体层左幅ZK26+270.1~ZK31+655.6,立体层右幅YK26+315.1~YK31+724.5,分离式立体层ZK全长5.39km,YK全长5.41km。(其中,立体层ZK长312m,YK长296m属于涉铁段先行标)。水朗互通1处,由既有双喇叭互通改为双层复合式立交(上层新建);溪之谷互通1处,既有匝道拆除,地面层新建。 其中我方负责范围:地面层DK26+300~DK28+600;立体层左幅ZK26+270.1~ZK28+606.6,右幅YK26+315.1~YK28+778.6。水朗互通立交1处。地面层包括路基挖土石方135.24万方,路基填筑23.04万方;主线拼宽扩建桥梁227.48m/4座,匝道改扩建桥梁360.85m/3座(单幅计),匝道新建桥梁1074.2m/8座(单幅计),新建涵洞8道,改建涵洞11道,原位重建涵洞3道,新建通道3道,利用通道1道,改建通道1道。立体层包括主线新建桥梁4971.5m/7座(单幅计),匝道新建桥梁2974.78m/9座(单幅计)。新建隧道3座,其中,2座为小客车通道,1座为人行通道,分别横向下穿机荷高速公路填方和挖方路基。 桥梁下部结构桩基共计884根、承台共计259个,墩身共计341个、桥台共计37个、支架现浇梁共计39联118跨,悬臂现浇梁共计1联3跨,钢箱梁共计6联15跨,钢混叠合梁共计18联56跨,节段预制拼装梁共计38孔630榀,其中左线420榀、右线210榀。

2.1.6 惠州惠城至惠阳霞涌高速公路为新增联络线(以下称惠霞高速项目),是《惠州市“丰”字交通主框架总体布局规划》南北交通轴线,与广惠高速、惠大高速组成由惠州城区到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南北向大通道,项目位于惠州市内,主线起点在博罗县罗阳街道汤泉与广惠高速衔接,终点与惠深沿海高速衔接,车道数为双向八车道,设计速度100km/h。

2.2 招标内容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 招标依据 

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3号)(仅适用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4.2.1钢材GC01包件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供应能力要求:生产商必须具有生产加工钢材的生产能力,满足采购方使用要求,产品质量可靠;供应能力必须满足采购方使用要求。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资金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连续两年(2023-2024)财务相关报表(财务相关报表需提供扫描件);并有一定的垫资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提供(2024年5月至开标之日)由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有CMA或CNAS 标识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招标物资或同类物资近两年(2023-2024年)房建或市政、公路等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每年不少于1份(附合同复印件)。

(6)履约信用要求:近两年(2023-2024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2023-2024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供应商在近两年(2023-2024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合作警示名录中的禁用单位。

(7)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2钢材GC02、GC03包件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厂家投标则生产厂应具备钢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度(2022年至2023年度或2023年至2024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2024年12月31日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英标标准BS4449:2005 及 CS2:2012,Grade 500B标准;应提供投标物资近两年内(2023年4月至开标之日)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22年4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至少 1 份(应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4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在 《国铁集团关于发布物资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暂停合作期限内的;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投标人不在2025年“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④符合香港政府相关规定。

⑤同一投标人可兼投但不能兼中。

4.2.3钢材GC04包件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如厂家投标则生产厂应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度(2022年至2023年度或2023年至2024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2024年12月31日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应提供投标物资近两年内(2023年4月至开标之日)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22年4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至少 1 份(应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4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在 《国铁集团关于发布物资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暂停合作期限内的;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投标人不在2024年“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4钢绞线GJX01包件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钢绞线投标物资生产厂应具备投标物资年产5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绞线产能配套的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预应力钢绞线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度(2022年至2023年度或2023年至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2024年12月31日后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内(2023年5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22年5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5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投标人不在2024年“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购销协议,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④参与机荷改扩建项目的投标人须知:所投钢绞线生产厂家应在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准入名单:(威海银兴预应力线材有限公司、贵州钢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天维预应力钢绞线有限公司、河南恒丰钢缆有限公司、天津市春鹏预应力钢绞线有限公司、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法尔胜钢铁制品有限公司、江西新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华新钢缆有限公司)。

4.2.5型材XC01包件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年生产供应能力要满足招标人包件的总需求数量,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2023或2024年度的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2024年12月31日后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3年4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

(6)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3年4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对应的发票);注册未满一年的新公司、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内(2023年4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投标人不在2024年“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材料,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④卖方应按买方要求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13%【专用】发票。

4.2.6型材XC02包件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1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度(2022年至2023年度或2023年至2024年度)的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2024年12月31日后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内(2023年4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22年4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4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投标人不在2024年“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有效的购销协议,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7水泥SN01、SN02包件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不接受粉磨站投标;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两年度(2022年至2023年度或2023年至2024年度)的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2024年12月31日后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应提供投标物资近两年内(2023年4月至开标之日)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22年4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至少 1 份(应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4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4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投标人不在2025年“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有效的购销协议,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④同一投标人可兼投但不能兼中。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23时59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