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县东溪、古洋、蒋隔水库水源地提升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2025-04-23受仙游县金湖水电行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对仙游县东溪、古洋、蒋隔水库水源地提升项目设计招标 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闽莆中实【F-2025】
项目名称:仙游县东溪、古洋、蒋隔水库水源地提升项目设计招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包预算价(元): 811072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811072 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8100 元
合同包 |
采购标的 |
数量 |
标的金额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仙游县东溪、古洋、蒋隔水库水源地提升项目设计招标 |
1项 |
811072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项目允许投标人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投标人,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特殊资质要求 |
投标人需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分颁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资质有效期以资质证书注明或延期使用证明为准。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经采购人确认,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本采购包为服务类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应对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模板,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或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是对应模板的,均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
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四、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4.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 2025 年 04 月 23 日至 2025 年 04 月 29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5:3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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