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央储备粮银川直属库有限公司惠农分公司仓储项目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MEC)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3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央储备粮银川直属库有限公司惠农分公司仓储项目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MEC)工程,主要建设浅圆仓及配套所需的进出粮、储存相关设备及全套自控等辅助系统(MEC)。

2.2招标范围:中央储备粮银川直属库有限公司惠农分公司仓储项目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MEC)工程,本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及图纸和技术规格书规定范围内的刮板输送机,单托辊皮带机,多点卸料皮带机,斗式提升机,除尘系统(脉冲除尘器、离心风机、风管),高位发放抑尘计量料斗,防分级降破碎一体化集成设备,微负压皮带输送机,闸阀门(手动、气动、电动、手动气密),初清筛,组合清理筛,液压翻板、磁选器,溜管,空压系统等,配合土建单位预留、预埋、洞口封堵等配合工作,设备操作检修平台、过梯、支撑架等钢结构,电气及缆线系统,控制系统,设备接地系统等及深化设计(包括提供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全部详细细化图纸,所有系统软件的采购及应用软件的编制)、制造、供货、运输、保险、卸货、保管、安装、空载和有载调试、功能担保测试以及验收、按招标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培训和技术服务以及在质量保证期内和质量保证期后进行的所有服务。

2.3计划工期: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 120 日历天内完成项目验收及交付。

2.4质量标准:合格。

2.5工程建设地点:石嘴山市惠农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企(事)业法人资格,同时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有效期内),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另须提供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2022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需提供以上网站截图。

3.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真实性承诺书,确保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6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一项(2020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已竣工或在建的产量不低于300吨/小时的仓储项目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总承包业绩。并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包含合同金额、签字页、设备清单)、竣工验收证明(在建工程无须提供)材料,仅为供货或者仅为安装的非总承包合同业绩不能作为业绩证明材料,接受联合体形式承接的业绩。

3.7财务要求:投标人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投标人没有被申请强制执行、被接管、被申请破产重整等状态,银行账户或财产等权益没有被查封冻结情形,无严重违法行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其中2023年度审计报告须符合《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文件的要求,报告须赋二维码。事业单位和成立不足3年的企业,按成立年限至所要求最近年份提供)。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3)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个,联合体其中一方须为主要设备(皮带机、斗式提升机)全部或部分设备生产厂家,另一方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

3.9其他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基建项目不良信用企业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确认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4月23日09时00分至2025年4月3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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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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