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箱房式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3
项目名称:箱房式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08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箱房式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7,08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箱房式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7,080,000.00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箱房式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进行采购,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应属于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或属于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箱房式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4月23日 至 2025年04月2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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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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