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平市2025年农村公路灾毁改造工程施工、监理及后续服务选取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2025-04-231.1 采购项目名称:原平市2025年农村公路灾毁改造工程施工、监理及后续服务选取招标代理机构项目
1.2 采购人:原平市交通运输局
1.3 (登录后查看)
1.4 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原平市2025年农村公路灾毁改造工程施工、监理及后续服务所需的招标代理服务;
1.6项目编号:ZCF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原平市2025年农村公路灾毁改造工程施工、监理及后续服务的招标代理服务工作;
2.2 服务期限:自签订招标代理合同之日起至所有招标或采购工作结束止;
2.3 服务地点:原平市;
2.4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信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财务要求:具有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4年审计报告;
(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4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中标结果公告时间为准)内至少完成过1项三级及以上新(改、扩)建公路工程主体施工或监理招标代理服务业绩;
(4)信誉要求: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2022年04月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从事招标代理工作5年以上;担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2年4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中标结果公告时间为准)内至少完成过1项三级及以上新(改、扩)建公路工程主体施工或监理招标代理服务业绩;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4月23日18时00分至2025年04月26日18时00分
4.2釆购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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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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