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新汶污水处理厂提标扩规(一期提标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25-04-23本招标项目新汶污水处理厂提标扩规(一期提标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泰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XT-G;
2.2项目名称:新汶污水处理厂提标扩规(一期提标改造)工程监理;
2.3建设地点:位于新泰市翟镇翟良桥北;
2.4建设规模:工程位于新泰市翟镇翟良桥北,占地105亩,现状设计规模为5万m³/d,对现状污水厂进行提标改造,在现状厂区内实施,不新征建设用地,建成后污水处理规模达到7万m³/d,出水水质由现状一级A提高至《山东省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工作方案》的限值要求,污水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初沉池+AAO+MBR+臭氧接触池+紫外消毒渠+巴氏计量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更换现状粗格栅设备,更新细格栅、曝气沉砂池及膜格栅,现状氧化沟改造,更新MBR膜池、加药间、臭氧接触池、臭氧发生间、紫外消毒渠、巴氏计量槽、鼓风机房及变配电室等建构筑物。具体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工期要求:18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签发的日期为准)。
2.6质量目标: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和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含相关服务),执行“三控制”(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三管理”(合同、信息、安全管理)、“一协调”(协调业主和承包商关系)的原则。
2.8标段划分:本工程监理不划分标段。
2.9监理最高限价:698679.15元(最高监理费费率为0.55%)。
2.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山东省外企业须通过省一体化平台验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省建设厅《山东省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建设标准》(鲁建发[2009]3号文)等规定,跨市(地)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本市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承担的在建工程项目不得超过三个(含三个),但需提供同期服务的所有建设单位的书面意见,投标方为有效;
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时间:自2025年04月23日起至2025年05月1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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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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