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江苏国信沙洲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烟囱、冷却塔外立面美化工程招标公告

2025-04-23
一、招标条件

江苏国信沙洲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烟囱、冷却塔外立面美化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江苏国信沙洲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2×1000MW燃煤发电机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江苏国信沙洲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烟囱、冷却塔外立面美化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

1.3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证明材料)。

1.6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未因其施工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 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 投标人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

1.9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10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2.2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2.3 投标人近五年内(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必须具有230米及以上烟囱或180米及以上冷却塔的新建或美化业绩至少3份(以合同份数为准),其中美化业绩单份合同中的面积应不低于6万平方米。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劳务分包不能作为有效业绩。

2.4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与投标人签订有劳动合同的本单位职工(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从2024年1月(含)至2025年2月(含),连续14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必须具有技师或工程师及以上职业资格;具有建设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若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则证书复印件需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的要求)(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且在投标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提供承诺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投标人可于2025年4月23日上午8:30时至2025年4月29日下午5:00时期间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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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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