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富民县中心粮库绿色仓储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5-04-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富民县中心粮库绿色仓储提升改造项目,已获得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

为云南仓实商贸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富民县中心粮库绿色仓储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富民县中心粮库。

2.3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现有仓容是 25500 吨,拟提升改造 3 个平房仓(6 个廒间),

共 18477 吨仓容。

2.3.1 提升改造内容为:

(1)仓房隔热保温。采用屋顶架空结构、墙体反光隔热、增设隔热层、拱顶内聚氨酯等

形式,提升仓房隔热保温性能。

(2)空调控温技术。配备工业空调系统,采用空调控温系统对储粮仓间温度进行控制。

2.3.2 提升改造主要内容为:

(1)P1-1 号仓容量 1420 吨,改造钢筋砼板屋架 262.9㎡,墙体 462.8 ㎡,工业空调;

(2)P1-2 号仓容量 1205 吨,改造钢筋砼板屋架 262.9㎡ ,墙体 462.8 ㎡,工业空调;

(3)P2-1 号仓容量 4153 吨,改造钢筋砼板屋架 777 ㎡,墙体 874.71㎡,工业空调;

(4)P2-2 号仓容量 3773 吨,改造钢筋砼板屋架 777 ㎡,墙体 874.71 ㎡,工业空调;

(5)P3-1 号仓容量 4153 吨,改造钢筋砼板屋架 777㎡,墙体 874.71㎡,工业空调;

(6)P5-1 号仓容量 3773 吨,改造钢筋砼板屋架 777㎡,墙体 874.71㎡,工业空调。

2.4 建设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完成所有建设内容(具体开工日期以

招标人实际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5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部分:完成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等,

并完成建设项目范围内的全部设计咨询工作以及总图所涉及的规划完善及协调工作内容。按

设计规范要求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含配合竣工图相关工作)并归档,配合施工图设计审

查及组织专家论证并取得评审意见、配合施工图审图机构审查及调整、配合甲方报批报建(含

报规图纸)、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完成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工作及相关后续服务以及建设

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跟踪服务、协调工作及其他相关图纸设计工作直至本项目工程

竣工验收。具体工作以招标人实际委托通知为准。

(2)工程施工部分:完成经招标人审核通过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工

程施工、设备材料采购等工作,直至能够满足设计及功能要求,投入正常运行并完成竣工验

收,交付业主使用及后期管理维修人员掌握设备的运行操作及保修期内的维保服务等,具体

内容以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注: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

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中标价的理由。

2.6 质量要求:①工程设计部分: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 年版)、

及国家、地方现行的规划设计标准、材料使用、环保、节能、绿色建筑等标准及规范。确保

本项目初步设计通过相关部门审批、施工图通过审图机构审批、其他专项设计审查等通过相

关部门的审批,并对所提供的设计成果负终身质量责任。

②工程施工部分: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及国家、地方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

准、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2.7 招标规模:约 290.01 万元(最终以审计审定金额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

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若

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施工企业应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A 证)、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上述所述的资质要求。

3.3 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至今)承担过一项 200 万元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提供

业绩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已完成或正在实施均可。(注:设计无业绩要求)

3.4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1 年-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

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或财

务情况说明书复印件,无不良征信记录。(若成立时间不足 1 年的,提供公司成立之日起至

投标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

供);

3.5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1)施工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须注册在

本单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有效期内),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且未担任

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

(2)设计负责人要求:拟配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具备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

职称证书,且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须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3.6 拟派本项目施工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施工人员需满足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 要求。其中安全

员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提供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C 证)。

3.7 信誉要求:由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

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

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活动);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由二个以内(含二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

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须达到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规定要求;

(2)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主体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3)本项目仅接受 2 家以内(含 2 家)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报名参加投标;

(4)联合体各方之间均应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

责任,同时约定一个成员作为联合体的主办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等均通过主办人办

理;联合体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最终

以联合体协议书中规定的工作内容确定资质要求;

(6)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

的投标。

3.9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 2025 年 04 月 18 日至 2025 年 04 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

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份,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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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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