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市政管理中心2025年市管桥梁、路面沥青灌缝等市政设施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5-04-23项目名称:徐州市行政复议工作办案办公场所适应性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7.18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87.176724万元
采购需求:
现有场所内部改造以及强弱电、消防、空调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6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1)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的扫描件1份; (2)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利润表月报表的扫描件1份;
3.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即提供: ①即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②供应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③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及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电子签章,填写完整。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供应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及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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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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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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