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神华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储配煤及输煤储煤仓工程项目经理部(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23
1.招标条件

1.1新建神华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储配煤及输煤储煤仓工程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神华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储配煤及输煤储煤仓工程项目经理部,已由政府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煤科工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商品混凝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神华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储配煤及输煤储煤仓工程项目,位于内蒙古包头市境内,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新规划南区,合同工期:160日历天;合同金额0.34亿元,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包括但不限于储配煤及输煤EPC总承包工程范围内的2座圆筒仓。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3号)(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7)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商品混凝土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具备相应的生产与运输许可证。

(3)生产能力:投标产品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日生产、运输、泵送能力不得低于1500方。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连续两年度(2022年、2023年或2023年、2024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2024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内(2023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2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内(2023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供货业绩不低于200万的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内(2023年1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9)特殊要求:

投标人混凝土生产地点距我方施工场地距离不得大于10km,水泥质量标准不得低于“蒙西牌”或“冀东牌”普通硅酸盐水泥,或者同等质量标准等级的普通硅酸盐水泥;投标方泵送设备需满足招标方75米建筑高度的泵送需求。

5.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17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