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江苏大唐航运股份有限公司燃油批量采购(北方港)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23
江苏大唐航运股份有限公司就燃油采购进行公开竞价,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基本信息

1. 采购数量:1,000吨

2. 到货地:大唐6号、大唐7号、大唐08、大唐10号;北方五港(黄骅港、曹妃甸港、京唐港、天津港、秦皇岛港)

3. 船舶抵港时间:2025-04-28 至 2025-05-27

4. 运输方式:船运

5.货款结算方式:按每船舶每航次进行结算。乙方为甲方船舶完成供油后,甲方在收到每船舶每航次发票和供油凭证后30天内将全部油款支付乙方。

6. 是否含税:含税

二、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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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时间安排

1. 竞价模式:一次报价

2. 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2025-04-24 16:34:18

四、质量标准

重油:

燃油指标(重油)

单位

典型值

拒收值

密度(15°C)

kg/m3

≤991

>991

运动粘度(50℃)

mm2/s

≤180

>180

mass%

≤0.5

>0.5

总沉淀物

mass%

≤0.1

>0.1

铝+硅

mg/kg

≤50

>50

水分

volume%

≤0.5

>0.5

五、奖惩标准

一、供油方(以下简称乙方)义务

1.乙方在收到本《船舶供油合同》及“附件一:船舶燃油供油确认函”后,应主动与甲方及其船舶、船舶代理联系确认受油船舶动态,严格按合同约定进行供油作业。

2.乙方应提前依法向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申报供油手续,获得批准后方可作业。加油过程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执行港口当局的特定要求。

3.乙方保证所属供油船舶、计量器具、船员的合法性。

4.乙方应对加油过程实施严格的管理和全程监控,确保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确保不发生造成甲方船舶、设备、货物以及人员的损害事件。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供油义务转移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由乙方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以任何形式开展的对供应燃油质量、数量和操作过程的监督检查或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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