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车辆段2025年RW553246、GW997449车改造业务外包招标公告
2025-04-22本招标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车辆段2025年RW553246、GW997449车改造业务外包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车辆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大修。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评审方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业务外包的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1.执行的技术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
2.铁路专用配件维修(服务)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详见技术规格书。
3.维保条款:A01包:自验收合格之日起60个月内,由于设备质量因素而造成的损坏,均由供应商负责免费维修和更换备件。 赔付标准依据:《车辆物资采购赔付条款》辆经字〔2023〕10号 (1)实物索赔。赔偿单位向索赔单位赔偿同型号、等额数量的动、客车零部件。 (2)经济索赔。因索赔的动、客车零部件数量少、旧型停产或无生产资质等原因无法提供原型零部件的,经索赔单位同意,参照当前最新价格进行经济赔偿。 (3)返厂修理。存在质量问题的动、客车零部件返回赔偿单位进行修理,修理完成后赔偿单位应向索赔单位出具有效的检验合格证明或质量保证书等技术资料,并随实物一并交付。 (4)合同约定的或经双方同意的其他方式。 (5)责任行车事故赔付,按事故调查组认定损失执行。
4.售后服务及要求: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在接到甲方排故通知后,供应商应在3小时内给予反馈,需要现场处理的应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运用系统线上客车须在出库前保证达到运用出库标准。遇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修时完成时,需给予甲方正式书面解答,甲方可根据影响生产进度实际情况扣除乙方相应比例的质保金。5.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 RW25K553246、GW25K997449车改造技术规格书
沈阳车辆段(以下简称甲方)检修方(以下简称乙方)
1.适用范围
1.1RW25K553246、GW25K997449车实施改造,改造范围主要包括锅炉采暖改电采暖;包间内座便器加装智能马桶盖;包间内淋浴系统更新;锅炉室改储藏室;增加包间内、公共空间的插座数量并更换为带USB口的五孔电源插座;加装真空集便装置;取消DC48V供电系统加装应急蓄电池箱及电池;取消车下柴油发电机组及油箱。
1.2非改造部分及改造方案未明确部分均按照厂修检修标准执行。
1.3改造所涉及的重要配件须符合国铁集团(包含原铁道部及铁路总公司)有关文件、电报的相关要求。更换、新增料件优先采用统型或通用料件。
2.应执行的技术标准和法律法规
GB/T 146.1 标准轨距铁路限界 第1部分:机车车辆限界
GB/T 700-2006 碳素结构钢
GB/T 1591-2018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GB/T 4171-2008 耐候结构钢
GB/T 24338.4-2018 轨道交通 电磁兼容 第3-2部分 机车车辆设备
GB/T 7911-2013 热固性树脂浸渍纸高压装饰层积板(HPL)
GB/T 12817 铁道客车通用技术条件
TB/T 1720-2017 铁道客车给水装置
TB/T 1759-2016 铁道客车配线布线规则
TB/T 2704-2016 铁道客车及动车组电取暖器
TB/T 2977-2016 铁道车辆金属部件的接地保护
TB/T 3139 机车车辆内装材料及室内空气有害物质限量
Q/CR 610-2017 铁道客车电线电缆用尼龙编织网管技术条件
Q/CR 616-2017 铁路客车及动车组用地板
Q/CR 617-2017 铁路客车及动车组用地板布
Q/CR 642-2018 铁路客车电线电缆用热缩管
Q/CR 699-2019 铁路客车非金属材料阻燃技术条件
Q/CR 764-2020 铁路客车及动车组室内材料 胶合板及饰面材料
Q/CR 814-2021 铁路客车用电线电缆技术条件
Q/CR 876-2022 铁路客车拉紧锁
TJ/CL 428-2014 铁道客车冷压接线端子暂行技术条件
TJ/CL 430-2014 铁道客车尼龙软管及尼龙软管接头暂行技术条件
TJ/CL 431-2014 铁道客车阻燃型聚氨酯泡沫填缝剂暂行技术条件
TJ/CL 433-2014 铁道客车非装饰性防腐地板暂行技术件
TJ/CL 442-2015 铁路客车电线电缆用感温贴暂行技术条件
TJ/CL 542-2018 铁路客车冷压接线端子压接暂行技术条件
TJ/CL 556-2018 铁路客车铅酸蓄电池暂行技术条件
铁总运函〔2013〕9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开展客车电气配线造修源头质量整治的通知
铁总运〔2014〕67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公布客车真空集便装置暂行技术条件和客车真空集便装置统型图纸的通知
运辆客车函〔2016〕145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关于新造、检修客车配线有关补充要求的通知
运辆客车函〔2017〕33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关于印发《既有客车污物箱加装应急排放阀改造方案》的通知
机辆动客函〔2018〕152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机辆部关于明确铁路客车断路器装用有关要求的通知
机辆动客函〔2020〕53号 国铁集团机辆部关于客车缓解阀改造有关要求的通知
铁机辆〔2022〕39号 国铁集团关于印发《铁路客车厂修规程》《铁路客车段修规程铁路客车电气装置检修规则》的通知
机辆技术函〔2023〕29号 国铁集团机辆部关于取消旅客列车儿童购票标识等4项部件的通知
机辆动客函〔2024〕6号 国铁集团机辆部关于印发<铁路客车车下排水导筒厂修补强整治方案>和<发电车下油箱连通管防护罩优化补充方案>的通知
机辆技术函〔2024〕38号 国铁集团机辆部关于印发《25GAC380V型踏面制动客车加装真空集便装置改造方案》的通知
沈阳车辆段各项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3.技术要求
3.1 平面布置
原一位端锅炉室改为储藏室,其余平面布置不做改动。
3.2 车体钢结构
端墙钢结构及车体附件:车钩及缓冲装置、风挡及车端阻尼装置、翻板脚蹬装置按厂修标准检修。外端墙煤箱取消,煤箱孔、扶手安装孔及无用连接器安装座孔封堵封堵,车端设置防攀盒、扶手、电力连接器插座固定座等。
底架钢结构:原旧油箱、发电机组安装座及多余吊座取消,增加卫生间水盘排水筒法兰、污物箱吊梁,多余孔洞封堵;增加风缸吊座及制动管卡等,底架边梁焊接下线管,金属地板上方重新布置地板槽座。
车顶钢结构:原车锅炉室车顶相关吊座取消,重新布置自然通风器固定座。
侧墙钢结构:焊接侧骨固定座、插座安装座等小件。
钢结构改造涉及的新增料件,符合以下要求:板厚≤2.5 mm时采用Q310NQL2或Q310GNHD,板厚为3 mm~6 mm时采用Q345NQR2或Q355GNHD,符合《机车车辆特种金属材料 耐大气腐蚀钢》(TB/T 1979-2023)或《耐候结构钢》(GB/T 4171-2008);型钢和厚度大于6mm的板材采用普通碳素钢Q235B或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Q345B,符合《碳素结构钢》(GB/T 700-2006)或《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2018)。
3.3 内装结构
原车内装结构改造,包括墙板、间壁、顶板、地板等。
墙板:全车墙板下部补齐、原锅炉室墙板重新设计。采用塑贴胶合板材质,墙板骨架改制或新增。
间壁:全车间壁原旧暖气大管孔洞封堵补齐,采用塑贴胶合板材质,原一位内端间壁、锅炉室间壁改制或更新。
顶板:原锅炉室顶板重新设计,采用塑贴胶合板材质。其余顶板及其骨架可按厂修标准检修改制使用。顶板、平顶板根据需要设置检查门,检查门拉紧锁应符合《铁路客车拉紧锁》(Q/CR 876-2022)。
地板:地板及骨架局部改造。原锅炉室地板改造,新增地板符合《铁路客车及动车组用地板》(Q/CR 616-2017)。
内装用胶合板符合《铁路客车及动车组室内材料 胶合板及饰面材料》(Q/CR 764-2020),贴面板符合《热固性树脂浸渍纸高压装饰层积板(HPL)》(GB/T 7911-2013)。
按照《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实施客车通过台及小走廊区域防火改造的通知》(铁总运函〔2014〕1267号)(通过台不加装烟灰盒)、《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关于印发<客车防火改造技术方案>补充方案》的通知》(运辆客车函〔2017〕22号)执行通过台及小走廊区域防火改造。地板上无用孔洞封堵,采用的发泡材料符合《铁路客车及动车组室内材料 发泡材料》(Q/CR 763-2020)。
3.4 给水卫生系统
加装真空集便系统车辆,主要部件(不含污物箱)需符合《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公布客车真空集便装置暂行技术条件和客车真空集便装置统型图纸的通知》(铁总运〔2014〕67号)要求。
水箱:主水箱及其附属件按照厂修标准执行检修,膨胀水箱、锅炉及其附属件取消。
供排水管路:供排水管路及管件、注水口、溢水管路按厂修标准检修使用,原车一位厕所内淋浴管路取消。
卫生间:加装真空集便装置车辆卫生间水盘检修改制,重新布置排水导筒,其中包间内座式便器加装智能马桶盖(具有座温、灯光功能)。包间卫生间内花洒更新。包间内民用热水器更新。一位厕所淋浴花洒、热水器及相关附件取消。
集便系统:集便系统按厂修标准检修使用,原车无集便装置的加装统型集便装置。枕外污物箱不小于350L,枕内污物箱不小于200L;污物箱所有铆接须采用不锈钢铆钉,污物箱加装应急排放阀,应急排放阀加装满足《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关于印发<既有客车污物箱加装应急排放阀改造方案>的通知》(运辆客车函〔2017〕33号)。集便装置加装参照国铁集团机辆部关于印发《25GAC380V型踏面制动客车加装真空集便装置改造方案》的通知(机辆技术函〔2024〕38号)执行。
排水导筒:卫生间排水导筒结构及安装形式符合《国铁集团机辆部关于印发<铁路客车车下排水导筒厂修补强整治方案>和<发电车下油箱连通管防护罩优化补充方案>的通知》(机辆动客函〔2024〕6号)。
3.5 空调采暖装置
空调机组:原车空调机组按厂修标准检修。
通风装置:参照平面图,储藏室设自然通风器,其余按厂修标准检修。
采暖装置:原锅炉采暖装置(包含锅炉、散热管、膨胀水箱、补水箱、泵等)取消,加装单元式电热器,全车功率宜不低于20 kW。电取暖器符合《铁道客车及动车组电取暖器》TB/T 2704-2016标准相关要求及《关于开展旅客人身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机辆动客网〔2019〕108号)要求,采用木螺钉固定,安装后四周预留有不小于40 mm空间。
3.6 电气系统
车端电气装置:车端设AC380V动力连接器插座(两端各4个),采用DL4AC500/425型。每辆车配4根电力连接器插头对,取消DC48V插座及多余空座。
车下电气装置:553246车新增两路AC380V电力干线,U、V、W单相线径不小于240mm2,N线不小于70mm2。干线敷设在新增线槽或线管内,一位端枕内靠近转向架位置设置接线箱,另设分线箱,配置25mm2上车线。997449车电力干线原型检修。
取消车下轴驱发电机、充电机、蓄电池箱及蓄电池,取消柴油机组启动蓄电池箱。增设应急蓄电池箱及DC48V 酸性免维护蓄电池,蓄电池符合《铁路客车铅酸蓄电池暂行技术条件》TJ/CL 556-2018要求。电池箱门设防开装置,电池箱内设20A过载保护装置。
车内电气装置:车上线槽、线管按照改造需求设计,车内配线按照厂修标准检修。配线布线应符合《铁道客车配线布线规则》(TB/T 1759-2016)、《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开展客车电气配线造修源头质量整治的通知》(铁总运函〔2013〕9号)、《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关于新造、检修客车配线有关补充要求的通知》(运辆客车函〔2016〕145号)。车辆配线应采用多股铜芯软线,导线应符合《铁路客车用电线电缆技术条件》(Q/CR 814-2021)。
各进线口不得有毛刺、锐棱,采用平滑过渡形式,并采取防护措施。支线配线防护采用尼龙软管,特殊情况可采用低烟无卤阻燃的双壁热缩管、夹布胶管或编织网管。尼龙软管及接头符合《铁道客车尼龙软管及尼龙软管接头暂行技术条件》(TJ/CL 430-2014)、热缩管符合《铁路客车电线电缆用热缩管》(Q/CR 642-2018)、夹布胶管符合《铁路客车电线电缆用夹布胶管暂行技术条件》(TJ/CL 516-2016)、尼龙编织网管符合《铁道客车电线电缆用尼龙编织网管技术条件》(Q/CR 610-2017)。
照明:照明系统重新设计,原车DC48V照明系统改为AC220V常规照明及DC48V应急照明,储藏室灯具重新布置,其余灯具按照厂修标准检修。
配线:车内配线重新设计,增设电取暖器电源线,电源线径U、V、W三相采用2.5mm2电线,N线采用4mm2电线,接地线采用2.5mm2电线。电取暖器配线敷设在侧墙窗下电热线槽或尼龙软管内。
插座:每个包间内设2个带USB口的五孔电源插座;会议室内窗和间壁之间、窗间各设置1个带USB口的五孔电源插座(一二位侧对称布置);其他公共区域插座需更换为带USB口的五孔电源插座。
车内电气控制:553246车取消KP-2A型整流装置、逆变电源箱、柴油发电机组控制柜;电源转换箱、照明控制箱及空调控制柜按照厂修标准检修、改制;增设981应急电源箱、集便控制箱。997449车取消柴油发电机组控制柜,电气综合控制柜按照厂修标准检修、改制。
采用笼式弹簧端子的配线需压接与其配套的冷压端子。螺栓连接冷压接线端子符合《铁道客车冷压接线端子暂行技术条件》(TJ/CL 428-2014),冷压接线端子压接方式须符合《铁路客车冷压接线端子压接暂行技术条件》(TJ/CL 542-2018)。
3.7 车内设备
车门:原锅炉室门保留,改为储藏室门。其余车门按照厂修标准检修。
车窗:车窗按照厂修标准检修。
厨房设备:原车厨房内燃煤炉灶、煤箱、烟筒等取消。
3.8 制动系统
制动系统按厂修标准检修。增加集便系统用供风管路及相应风缸。
3.9 转向架
转向架按厂修标准检修。根据改后车辆重量校核转向架弹簧参数及制动杠杆比值。
带轴端发电装置的车辆,转向架上轴端发电装置取消。长轴更换为短轴。
3.10 柴油发电机组及燃油系统
燃油系统、车下柴油发电机组及油箱取消。
3.11 其它
改造所采用材料均为阻燃、低烟、无毒(低毒)、无卤的非延燃性材料或防火材料,符合《铁路客车非金属材料阻燃技术条件》(Q/CR 699-2019)。
内装材料及室内空气有害物质限量符合《机车车辆内装材料及室内空气有害物质限量》(TB/T 3139-2021)。
4.改造验收要求
车辆改造后按照铁路客车厂修规程文件要求进行全部的厂修规定试验,验证结果须满足规程规定。
完工交货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检相关检修记录、试验单、配件明细单等。
售后服务等有关内容
质保期内出现故障,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质保期由保修维修之日起,重新计算质保期。影响客车使用、发生故障或造成事故的,依据《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铁道部令第30号)、《沈阳局集团公司车辆部关于印发 <沈阳局集团公司车辆部门行车设备故障调查处理管理办法>的通知》(辆安函〔2019〕34号)、铁总运〔2008〕168号《关于印发<铁路客车故障调查处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铁总运〔2008〕168号)等规定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乙方不得将此技术规格书中项目委托第三方维修。
知识产权说明
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有关图纸、技术资料、技术参数、相互交流中的任何技术信息等透露给第三方。
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生侵犯专利的行为,其侵权责任与甲方无关,应由乙方承担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不得影响甲方的利益。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服务商。
2.行政许可及认证:须具备25型客车制造或厂修资质,投标时需提供相关资质复印件。
3.质量保证能力:改造完成后乙方提供客车加装改造竣工记录。
4.业绩要求:无要求。
5.经营违法记录要求:(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或集团公司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7)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的路外企业不得参与铁路产品招投标。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7)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具体见文件相关要求)、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文件工本费按项目收取为200元人民币。
5.2本项目接受网上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25年4月23日8:00时起至2025年4月28日17:00时(北京时间)止。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13日9时(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