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山东莱芜烟草有限公司车辆保险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山东莱芜烟草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山东莱芜烟草有限公司车辆保险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为1个标段,确定一名中标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山东莱芜烟草有限公司车辆保险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须经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保监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及拥有经营相关险种保险业务资格服务能力;同一保险集团公司只允许唯一的分支机构(分公司、支公司、子公司)参加投标。
3.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文件真实有效,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能提供优质的服务。
必须能够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或转包。
5.投标人被列入烟草系统“黑名单”的(在禁入期内)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6.近三年(2022年4月1日至今)在“信用中国”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加投标。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7.近三年(2022年4月1日至今)投标人及其企业负责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并加盖公章)。 确定中标人后,如发现中标人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单位,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否则由最先缴纳投标保证金取得投标资格,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等相关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9.投标人须签订《投标人(响应单位)承诺书》,否则其投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4月24日08 时00分到2025年5月13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14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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