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镜清洗消毒机-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2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FS
2.采购项目名称:内镜清洗消毒机
3.采购项目控制价金额:人民币384000.00元
4.采购标的名称及数量:(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技术需求明细”部分)
序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万元) |
01 |
内镜清洗消毒机 |
套 |
4 |
38.40 |
注:(1)超过项目包控制价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2)供应商应对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二、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按《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提供承诺(具体格式详见磋商文件附件);若未提供《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则需提供下列三项材料复印件之一即可:①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如供应商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能够清晰反映供应商的商业信誉情况,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存款账户信息》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政府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按《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提供承诺(具体格式详见磋商文件附件);若未提供《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则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凭证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按《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提供承诺(具体格式详见磋商文件附件);若未提供《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则需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查询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资格审查期间在相关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6.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如供应商为生产商,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供应商为代理商,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4月 23日至2025年4月 29 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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