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街白云湖数字科技城(黄金围片区)基础设施项目-道路一期工程土地及房屋征收动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23预算金额:750,0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石门街白云湖数字科技城(黄金围片区)基础设施项目--道路一期工程土地及房屋征收动迁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7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1 |
其他服务 |
石门街白云湖数字科技城(黄金围片区)基础设施项目--道路一期工程土地及房屋征收动迁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第二章 |
否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项目工作完成结案结算止。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响应承诺函》及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响应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石门街白云湖数字科技城(黄金围片区)基础设施项目--道路一期工程土地及房屋征收动迁服务项目):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服务的承接方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石门街白云湖数字科技城(黄金围片区)基础设施项目--道路一期工程土地及房屋征收动迁服务项目):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磋商小组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 2025年4月24日 至2025年4月29日,每天上午0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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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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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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