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辽宁新都黄金有限责任公司玻璃钢电除雾器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23

一、招标条件

辽宁新都黄金有限责任公司现需采购玻璃钢电除雾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已具备招标条件,由辽宁省黄金物资有限公司组织公开招标对其采购。欢迎有意向并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人:辽宁新都黄金有限责任公司

2.(登录后查看)

3.项目名称:玻璃钢电除雾器采购

4.项目地点:辽宁省朝阳市……

5.招标编号:LNHJ

6.交货期:签订合同后52天内完成(含拆除安装调试,拆除安装调试12天内完成)

7.招标范围:玻璃钢电除雾器1台,型号:DWHR300—224管电除雾器。

8.技术要求:

8.1 设计烟气量:42836m³/h±15%。电除雾器除尘、除雾效率高、设备阻力小,对气量波动适应性强;

8.2 一级电除雾器出口酸雾浓度:≤30mg/Nm³;

8.3 电除雾器压降:≤500Pa;

8.4 要求本装置24小时运行,年作业率≥98%;

8.5 烟气进出电除雾器方式:下进上出;

8.6 利用现有一级电雾框架基础,可根据安装需要做适当调整以满足要求;

8.7 有效截面上的操作气速一般为:0.7~0.85m/s;

8.8 设备管束:采用阳极管内切圆为φ300×4500,管数n= 224根,厚度为2.5~3mm,极管材料:炭纤维、石墨、树脂、玻璃纤维、玻璃纤维毡;

8.9 玻璃钢电除雾器的有效除雾截面积:≥17.46㎡;

8.10 设计温度:80℃;

8.11 上下壳体和上下封头材料:FRP,厚度:≥10mm;

8.12 操作压力:-8.5kPa;

8.13 设计压力:-12.0kPa;

8.14 安装尺寸见原设备装配图(附件:装配图),投标人出具新设备装配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企业;

2.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未出现重大失误情况;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分包、转包。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 年 4 月 24 日 9:00时 至 2025 年 4月 29 日16:00时。

2.标书费:本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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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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