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植秀文旅有限责任公司新民大街历史街区讲解线上AI导览小程序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23项目名称:新民大街历史街区讲解线上AI导览小程序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6,768.00元。
最高限价:246,768.00元。
服务需求:本项目拟为新民大街历史街区及长春历史文化博物馆定制开发线上智慧导览小程序,提升新民大街及长春历史文化博物馆的智慧化、个性化与便捷性,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协同发展。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八篇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天.
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43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商须要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格式提供);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服务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有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3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三、获取磋商文件
3.1时间:2025年 04 月 24 日至2025年 04 月 29 日,每天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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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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