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春东湖生态经济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春耕物资资源库招标公告

2025-04-23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四个标段。

一标段项目名称:长春东湖生态经济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春耕物资资源库-农机作业

二标段项目名称:长春东湖生态经济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春耕物资资源库-种子

项目编号:ZWZB20250422-019-2

三标段项目名称:长春东湖生态经济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春耕物资资源库-化肥

项目编号:ZWZB20250422-019-3

四标段项目名称:长春东湖生态经济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春耕物资资源库-农药

项目编号:ZWZB20250422-019-4

2.入围家数:一标段:入围三家供应商。二标段:入围三家供应商。三标段:入围三家供应商。四标段:入围三家供应商。

3.采购需求:农机作业、种子、化肥、农药入围。

4.服务期限:一年。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

3.2财务要求: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公司为2023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

3.3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财库〔2016〕125号)。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4月23日8:30至2025年4月28日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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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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