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517通江县瓦室镇至兴隆镇段改建工程项目前期专项工作(打捆)服务招标公告
2025-04-23二、招标项目:S517通江县瓦室镇至兴隆镇段改建工程项目前期专项工作(打捆)服务。
三、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已落实。
四、招标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计1个包,拟采购S517通江县瓦室镇至兴隆镇段改建工程项目前期专项工作(打捆)服务合格投标人一名。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需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需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包含: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联合体中负责项目用地咨询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招标文件自2025年 04 月 24 日至2025年 04 月 29 日上午9:00-12:00,下午 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 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 05 月 14 日0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 05 月 14 日09:3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