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看守所异地新建项目新增项目土建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231、采购人:卢氏县公安局
2、项目名称:卢氏县看守所异地新建项目新增项目-土建工程
3、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项目概况:本次工程主要内容为增加钢筋防护网、接待室大门幕墙装修、化粪池1座、东侧护坡改挡墙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招标控制价:¥1310577.41元
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9、计划工期:30日历天
10、建设地点:卢氏县看守所
11、磋商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所表示的全部内容
12、保修期限: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的质保期执行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同时响应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施工企业,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2、响应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已参加社会保险(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
3.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3.5、须提供企业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企业附加税的缴费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响应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企业自行承诺的无行贿犯罪承诺书,查询<承诺>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投标人须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3.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
3.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企业做无效标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三、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文件下载时间:2025年04月24日00时00分至2025年05月13日08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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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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