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门市分公司2025年生产车辆维保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2025-04-23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门市分公司2025年生产车辆维保服务项目
1.2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门市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1.4维保服务地点:天门市。
1.5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6采购内容 :拟采购全市30台车辆(其中,柴油车13辆,汽油车13辆,电动汽车4辆)的维修保养等服务,年度预算36万含税。
1.7成交单位数量:成交人1名。
1.8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9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按照供应商配件和工时综合折扣限价95%,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应答将被否决。
2.相关要求
2.1服务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湖北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或中标/成交后不签订合同的;近三年内有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8、主要资料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汽车维修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通过年检(或审查)合格的三类及以上汽车维修资格证明。(须提供资格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JT/T816-2021《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相关规定。(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比选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4月23日10时00分至 2025年4月28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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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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