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昌吉市“两园区”市政附属设施功能完善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2025-04-24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昌吉市“两园区”市政附属设施功能完善项目(监理)

2、建设地址:昌吉市

3、项目规模:1.昌吉农业园区:(1)路面铣刨罩面25683m2;园区道路常规修补养护5000m2;施划热熔标线1773m2及57个标示字符、增设单柱式标志4个等;提升检查井50个。(2)人行道面砖铺装8700m2及储备人行道面砖及维护项目常用工具等。(3)路沿石安装及维护。(4)市政附属设施零星维护,包括路灯喷漆、调整道路石球间距、雨水篦子、井盖等设施维护。(5)更换路灯灯杆273基,电缆3000米;新增景观照明灯120套;电缆更换2000米;更换配电柜10台;更换箱变、电柜ID暗锁1650把及路灯耗材采购。(6)采购终端监控20台、终端通信资费20台、电缆探伤仪4台及路灯耗材等。(7)护栏撞损恢复及维护更换3000米;新装护栏1600米;新增花箱式护栏及连接件各300个及护栏附属设施等。(8)头屯河电子大屏改造160.5m2。(9)对89栋单体建筑进行亮化维护。(10)宁边路大桥载荷试验。2.昌吉高新区:(1)道路养护维护5000m2。(2)更换路沿石15000m。(3)破损雨水篦子、井盖更换;人行道面砖更换3000m2。(4)路灯供电电缆抢修土建挖缆沟1000米;新增箱变13台、配电柜17台;路灯杆刷漆720基;路灯灯杆及供电线缆铺设135基;更换灯笼422个、新增354个;新增中杆灯4基。(5)南公园路大桥桥梁载荷检测。(6)采购终端监控30台、终端通信资费20台。(7)乌伊西路大沙河桥梁伸缩缝96米。

4、工程投资额:2999.88万元(监理费控制价为30.51万元)。

5、资金来源:州级专项“一市两区”产城融合发展财政配套补助资金。

6、工期要求:计划2025年05月23日开工,2026年05月22日竣工。总工期365天(日历日);其中包含设计服务周期10天(日历日)(含设计并通过图纸审核)。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并和施工工期同步。

7、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8、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9、招标范围:完成昌吉市“两园区”市政附属设施功能完善项目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的全过程监理。(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监理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需在本单位注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的总监理工程师已办理有效的进疆相关信息录入手续,并具有2024年11月至2025年4月在本单位任职社保证明。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2个及以下尚未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时,有原建设单位同意的书面资料。

4、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监理企业的主要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已办理有效的进疆信息报送手续,专业监理工程师:土建监理工程师、设备监理工程师、电气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造价监理工程师至少各提供一名,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时,不得在其他任何项目兼职,监理员至少2名,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监理员时,不得在其他任何项目兼职,以上人员并具有2024年11月至2025年4月在本单位任职社保证明。

5、类似业绩要求:

(1)企业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2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第一部分)、竣工验收证明材料);2024年1月1日之后新设立企业参与招投标时,招标文件和评标文件中不评价企业业绩,只对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作出要求。

(2)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第一部分)、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总监理工程师;

6、财务要求:近三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或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7、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近3年(时限要求:2022年1月1日-至今)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

(2)在近3年(时限要求:2022年1月1日-至今)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近3年(时限要求: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主);

(6)近3年(时限要求:2022年1月1日-至今)内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7)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

8、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企业须在投标书里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未附承诺书的企业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5年04月24日10:30时-2025年05月14日12: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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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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