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卫生医疗提升项目(吉安县第三人民医院配电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2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8800.00 元
最高限价:1508798.62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吉购2025F001376131 | 吉安县卫生医疗提升项目(吉安县第三人民医院配电工程项目) | 1 | 批 | 15088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日完成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2)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应提供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以下三项任意一项:①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②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③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含)以上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须同时具有承装类五级(含)以上、承修类五级(含)以上、承试类五级(含)以上;(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证书扫描件)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机电工程)、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证书扫描件) (4)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应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办理企业进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响应文件中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企业备案(包括人员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扫描件,截图数量不限】。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5日 00:00 至 2025年05月06日 00: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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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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