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大余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大余县医养中心建设项目医疗设备采购-医用直线加速器等设备采购项目的电子化招标公告
2025-04-2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000000.00 元
最高限价:26900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余财购2025F001387817 | 大余县医养中心建设项目医疗设备采购-医用直线加速器等设备采购 | 1 | 项 | 2800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余财购2025F001387816 | 大余县医养中心建设项目医疗设备采购-医用直线加速器等设备采购 | 1 | 项 | 200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采购人(登录后查看)“在线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品目一、二的中标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供货,包括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品目一和品目二: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2)品目一和品目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3)品目一和品目二: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二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4)品目二高压氧舱制造商需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压力容器制造,子项目:氧舱(A5)。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5日 00:00 至 2025年05月01日 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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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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