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清音路(荆州路-展华街)道路工程等6个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25-04-23

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清音路(荆州路-展华街)道路工程等6个项目施工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以郑港经发投资〔2024〕440号、郑港经发投资〔2024〕441号、郑港经发投资〔2024〕442号、郑港经发投资〔2024〕443号、郑港经发投资〔2024〕444号、郑港经发投资〔2024〕44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清音路(荆州路-展华街)道路工程等6个项目施工。

2.2项目编号:HKG-J

2.3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2.4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的批复》中附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第二条工作措施(二)简化招投标程序3.实行批量招标规定,将此次招标设定为批量招标。

本次招标项目包括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清音路(荆州路-展华街)道路工程、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展华街(思存路-清音路)道路工程、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思存路(荆州路-展华街)道路工程、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园景街(思存路-园博路)道路工程、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园博园东七路(孙武路-园景街)道路工程、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添彩街(园博园东七路-园博路)道路工程。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本项目各单项工程建设概况如下:

(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清音路(荆州路-展华街)道路工程,新建道路全长约 660.915 米,道路红线 3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道路、交通、雨水、污水、通信、照明、电力、绿化及灌溉等专业和内容;

(2)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展华街(思存路-清音路)道路工程,新建道路全长约 264.979 米,规划道路标准横断面宽度为35米,该段道路位于交叉口展宽内,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41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雨水、污水、绿化、照明、电力、通信等专业和内容;

(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思存路(荆州路-展华街)道路工程,新建道路全长约 500.615米,道路红线 6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道路、交通、雨水、污水、照明、电力排管土建、通讯管道、绿化及灌溉等专业和内容。

(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园景街(思存路-园博路)道路工程,新建道路全长约 781.433 米,道路红线 3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雨水、污水、交通、照明、电力排管土建、通讯管道、绿化和灌溉等专业和内容;

(5)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园博园东七路(孙武路-园景街)道路工程,新建道路全长约  667.518 米,道路红线 2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通信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及灌溉工程等专业和内容;

(6)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添彩街(园博园东七路-园博路)道路工程,新建道路全长约242.581米,道路红线 3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通信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及灌溉工程等专业和内容。

注:以上各单项工程所含具体实施内容等以招标人下发的设计图纸和招标文件内容、建设任务要求为准。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以及招标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2.6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

2.8安全目标: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各方)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且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项目(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为准)。项目经理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0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被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3.4.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4.3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查询时间。

注:(1)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满足3.4信誉全部要求。

(2)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如有)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0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2)除联合体内部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4】52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 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或企业注册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或企业注册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注:联合投标的,附联合体各方的以上资料;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对负责的专业进行明确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单位在本项目中共同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如承担不同专业任务,直接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该专业任务的成员单位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相应的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特别提醒:如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结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使用联合体牵头方作为主体从事投标活动(包括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等)、递交投标保证金、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等),否则由于交易系统投标过程中各环节投标主体不一致可能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04 月 24 日09时00分至2025年 04 月 29 日17时00分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05 月 22 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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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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