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潍莱一标混凝土砂石料采购项目公告
2025-04-24
项目编号 |
SDG |
项目名称 |
山东高速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潍莱一标混凝土砂石料谈判采购 |
项目所在地 |
山东省青岛市 |
采购人 |
山东高速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方式 |
谈判采购 |
采购类别 |
货物类 |
采购组织形式 |
自行组织采购 |
……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审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报价形式 |
单信封 |
计划供货期 |
根据采购人供货计划分批交货,供货期预计为6个月。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自筹,100% |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
山东高速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潍莱一标项目施工需要,确定采购一批混凝土石灰岩碎石、花岗岩碎石、水洗河砂用于该项目施工生产。本项目概算金额为320.08万元人民币,采购方式为谈判采购,征集方式采用公开征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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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采购范围 |
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需求,负责将货物运输到指定位置,并负责后续相关工作。本次采购要求材料质量可靠,符合国家最新相关标准、公告及技术要求,供应商提供材料、运输、装卸、质保及售后服务并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供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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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包件划分 |
本次采购共划分3个包件,供应商可同时参与3个包件响应,且允许成交3个包件。每个包件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同时,在合同签订后,将根据实际供应情况,对供货不及时、不满足采购人要求的供应商供货数量进行切割,增加供货及时、满足采购人要求的供应商供货数量。若成交供应商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可按照推荐成交候选人顺序将备选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具体内容如下表:
注:(1)本表所列数量为估算数量,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采购、到货并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
3.资格要求
3.1各包件的资格要求 |
对报价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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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资格要求 |
供应商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材料生产商或经销商,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能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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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供应商须提供近两年内的纳税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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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包件1: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累计具备100万元及以上的河砂销售业绩(时间、金额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包件2: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累计具备500万元及以上的石灰岩碎石销售业绩(时间、金额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包件3: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累计具备100万元及以上的花岗岩或石灰岩碎石销售业绩(时间、金额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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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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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供应商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行为; (4)供应商无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影响履约的情形; (5)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响应、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响应情形的情况(提供信誉承诺函,后附“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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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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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包件的响应;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供应商须提供采购人要求的承诺函; (4)成交供应商所供应碎石必须有合法来源,严禁为采购人提供盗采等不合法来源的碎石,成交供应商在供货时须提供生产商的资源税完税证明; (5)供应商在以往东方路桥合作中出现严重违约情况或恶意投诉、起诉等情况的或因其他原因被列为不合格供应商或黑名单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作无效响应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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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每个报价人最多参与3个包件,且允许成交3个包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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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通过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采购项目。 |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
2025年4月24日08时00分至2025年4月27日08时00分 |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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