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雄安集团智慧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2025-04-231.1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雄安集团智慧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项目
1.2 采购人:中国雄安集团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1.3 (登录后查看)
1.4 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100%
1.5 采购项目概况:
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要求,对能源公司2025年到期的公用管道(GB类)、工业管道(GC类)、压力容器进行定期检验。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1)压力管道部分:按照《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TSGD7004)、《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工业管道》(TSGD7005)及其他相关特种设备法规、规范要求分批次开展压力管道全面检验工作(不包括配合检验所进行的开挖、打磨、拆装保温、搭设脚手架等辅助工程)。管线规格、材质、长度等信息以对应的监督检验报告为准,进行相关规程所要求采取的各类检验手段,检验完成后出具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检验报告。对于采购人在河北特种设备企业服务平台上已经登记的管线设备,检验人完成检验后应在平台及时上传,避免设备在河北省特种设备企业服务平台内超期。
(2)压力容器部分:按照《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R7001)及其他相关特种设备法规、规范要求分批次开展压力容器全面检验工作,进行相关规程所要求采取的各类检验手段,检验完成后出具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检验报告。对于采购人在河北特种设备企业服务平台上已经登记的压力容器,检验人完成检验后应在平台及时上传,避免设备在河北省特种设备企业服务平台内超期。
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清单。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3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含首尾日)。
本合同项下的检验工作分批次进行,具体服务时间按采购人的需求进行调整。
2.5 服务地点:雄安新区。
2.6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客观、公正、规范、专业地完成受委托事项,对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检验报告满足特种设备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供应商为甲类检验机构,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核准范围须同时包含①~③:①DD2、②DD3、③RD2或RD3。
(2)财务要求:/。
(3)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内(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日期或出具检验报告日期为准)供应商承担过含压力管道和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的业绩各1项。
注:若同一业绩同时包含压力管道和压力容器也可视为同时满足要求。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①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②近一年内(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供应商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
③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
④供应商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本条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为准);
⑤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上述①~④条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6)其他要求:/。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采购公正性;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与上述单位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
(6)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7)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的供应商;
(8)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为准);
(1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14)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15)在本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中存在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行为;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3.4各供应商可以对/标段提出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成交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采购项目) 。
3.5其他要求:/。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4月23日23时00分00秒至2025年4月30日09时2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4月30日09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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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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