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保定新能源数字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能源与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2025-04-2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新能源数字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能源与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施工图设计已由保定国家高新区行政审批局以高新区行政审批审字(2023)032号、高新区行政审批审字(2024)0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国家高新区创发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保定国家高新区创发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98279.19万元;建设规模:新能源与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用地面积约181.51亩,地上建筑面积约200799.89㎡、地下建筑面积约24185.47㎡,总建筑面积约224985.36㎡。一标段:本标段地上建筑面积约为105081㎡,地下建筑面积约为14435㎡,合计约为119516㎡;二标段:本标段地上建筑面积约为95719㎡,地下建筑面积约为9750㎡,合计约为105469㎡,建设地点:位于保定市恒源路以南,向阳北大街以西,建筑功能:一标段:生产性服务业用房;二标段:工业用房。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建筑单体全专业施工图设计、室外管线工程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室外道路及管网、景观绿化等专业业主指定完成的全部内容。要求设计成果高质量高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各种规范要求。配合幕墙、室内、智能化、市政管线等二次设计单位完成单项设计,并审查其设计成果的合规性、合理性。燃气、高压电等应预留路由及设备用房,并配合业主完成二次设计。服务期限:从招标人书面确认设计单位(团队)后 60 个日历天。其他:质量标准:设计成果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程,满足招标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当年财务状况表或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其他要求:投标人及拟派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对多个标段投标,但只能中本项目其中的一个标段,中标顺序按标段号先后次序排序(评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文件中附拟派设计负责人身份证、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注册证书和2024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24 09:00至2025-04-29 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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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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