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智能照明灯具配件生产项目一期总承包工程—基础钻孔灌注桩工程专业分包第四次竞争性比选公示

2025-04-23
1.比选事由
智能照明灯具配件生产项目一期总承包工程项目由重庆帕克电器有限公司(项目业主)发包给重庆市玉罗实业有限公司施工,现拟采取竞争性比选对该工程钻孔灌注桩进行专业分包。比选人为重庆市玉罗实业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工程概况:智能照明灯具配件生产项目一期总承包工程基础钻孔灌注桩;分为1#厂房基础桩和边坡抗滑桩,桩径为0.8m、1.2m、1.6m共计64根。平均单根桩深约16m。
2.2建设地点:万州经开区高峰园
2.3比选范围:所有钻孔灌注桩(1#厂房、边坡抗滑桩)的钻孔、清孔、现场施工污水组织排放、桩钢筋的制作与安装、声测管的安装、混凝土浇筑、桩芯的取样送样、原材料的取样送样、工程施工所涉及除甲供材料以外的全部材料及辅材、人工、设备、设施、大型设备设施进出场费用、施工车辆进场道路的修复及维护等。甲供材料仅限于砼、钢材、声测管。
2.4工期要求:自比选人通知开工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桩浇筑(其中包含1#厂房、边坡抗滑桩全部旋挖桩工期共30日历天)。
2.5最高限价:综合报价,工程总价23.59万元。
3.竞选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仅限于专业承包资质)。如资质证书已过期,必须提供有效的、连续的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的延期证明文件。
3.2具有良好信誉,在建设工程政务网站上无不良记录,若有在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承建的工程或在重庆市玉罗实业有限公司分包的工程,须无违约行为,无不良记录。
3.3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在有效期内。
3.4参与竞争性比选的单位须为万州区本地企业或在万州区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如区外企业参与竞选,竞选单位须在万州区注册登记二级分支机构,竞选单位参与竞选时必须以内部授权的方式授权其在万州的二级分支机构为比选人提供建筑服务,由其直接与比选人结算工程款,按其竞选文件中填报的税率在万州区内足额纳税开具税票。
3.5关于委托代理人及现场管理人员承诺书(详见承诺书模板)。
3.6分包单位需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7凡在比选人单位承接分包工程项目有两个以上未完工项目的,不能参与本次竞选。即使竞选人报名参与本次比选,比选人将拒收竞选文件。
3.8投标人需提供设备证明文件。
备注:满足以上资格条件的竞选人,应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自行制作竞选文件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如区外企业委托二级分支机构参与竞选,竞选文件中须提供对二级分支机构的授权委托原件,明确授权内容及相关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事宜(授权委托格式自拟)。
4.竞选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4.1比选公告发布的时间为2025年4月23日-2025年4月25日。
4.2比选文件的获取:(登录后查看)
4.3竞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10:00。逾期送达的竞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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